8月14日,震撼消息传来!北京市工商局揭开了一场关于“海贼王”商标的侵权大案。两款涉嫌侵犯“海贼王”商标的手游——《口袋海贼王》与《街机海贼王》——因侵权行为被重罚,赔偿金额高达近3000万元。然而,这笔巨额赔款却无法落入《ONE PIECE》的版权方集英社手中,成为一场令人唏嘘的尴尬剧。
在“海贼王”商标权利人北京随手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协助下,工商局迅速锁定涉嫌侵权游戏。经查,《口袋海贼王》和《街机海贼王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上架,严重侵犯了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。因此,工商局果断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,并处以29370330.99元的天价罚金。
值得一提的是,国内“海贼王”商标权利人并非《ONE PIECE》的版权方集英社。换言之,这笔赔偿金将不属于集英社所有。
回顾历史,2007年7月4日,集英社曾申请注册“航海王ONE PIECE”的各类商标,却唯独遗漏了“海贼王”这一商标。究其原因,与漫画最初官方译名为《航海王》密切相关。然而,无论是漫迷还是厂商,都更偏爱“海贼王”这一响亮的名字。
在进军中国市场之际,集英社却意外漏掉了这一最具知名度的商标注册。2007年8月24日,另一家公司抢先将“海贼王”商标注册成功。随着《海贼王》的影响力远超《航海王》,集英社再想申请“海贼王”商标时,自然遭到了拒绝。
《航海王》(又称海贼王)是日本漫画家尾田荣一郎创作的一部漫画作品,该作最早从1997年就已经开始连载,迄今已有20年的时间。在国内,《海贼王》更是与《火影忍者》、《死神》并称为三大民工漫,拥有大批粉丝。这自然也让《海贼王》成为山寨的重灾区。
对此,集英社却无可奈何。当授权游戏厂商《海贼王》IP的时候,只能用“航海王”,不能用大众更熟知的“海贼王”,而“海贼王”却要比“航海王”更容易被玩家接受。而且但凡有“海贼王”的侵权时,集英社也无法上诉,只能看着手握“海贼王”商标的游戏公司去维权索赔。
集英社的尴尬再次为行业敲响警钟,企业商标布局尤为重要,一定要得到重视。